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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解读|《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(2016—2025年)》
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16

近日,省政府印发了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(2016—2025年)的通知 》(云政发〔2016〕96号 ),为使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《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(2016—2025年)》内容,现解读如下:

一、《规划》背景和依据

背景

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疆,毗邻东南亚和南亚地区,自然人文资源丰富,少数民族聚居,区位条件极为独特,战略地位十分重要。在云南省委、省政府正确领导下,工业园区依托全省生物、矿产、水电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,紧抓西部大开发、“一带一路”、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机遇,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,完善园区综合发展环境,加快工业跨越式发展,逐渐成为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、工业发展的主战场、转型升级的主阵地、招商引资的大平台。2015年,全省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比重达81%,工业园区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。但园区发展也存在着产业同质同构、主导产业不明、集中度不高等问题。对此,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园区产业布局规划,明确指出,要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,进一步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,优化产业和空间布局,抓紧编制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。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,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及时组织编制了《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(2016-2025年)》。

依据

本规划依据包括: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〔2010〕11号)、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、《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1〕11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9号)、《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<中国制造2025>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28号)、《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、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云发〔2014〕20号)、《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(2014-2020年)》、《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(2015-2030年)》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云政发〔2015〕43号)、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云发〔2016〕11号)等政策文件。

二、《规划》的主要内容

《规划》分为6个部分:

(一)规划背景。

包括发展基础、机遇与挑战两部分。总结分析了全省工业园区发展现状、成绩及问题,阐述了园区发展的机遇与面临的挑战。

(二)指导思想、原则和目标。

指导思想提出通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,紧抓“一带一路”“长江经济带”、沿边开发开放重大机遇,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产业,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,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,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,打造特色产业集群,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载体和主力军、创新驱动的先导区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源。明确了坚持“统筹、集群、创新、协调、开放、绿色”6条发展原则。科学设定了园区规模总量、产业集聚、科技创新、绿色集约、配套建设5个发展指标和到2025年的总目标。

(三)功能区划与园区产业定位。

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,《规划》把全省园区划分定位为“创新驱动引领区”“产业提速增效区”“沿边开放与绿色发展区”三大功能区,即围绕昆明、曲靖、玉溪、楚雄,打造全省工业发展创新驱动引领区;围绕大理、红河、保山、文山、昭通,打造全省工业产业提速增效区;围绕德宏、普洱、临沧、丽江、西双版纳、迪庆、怒江,打造沿边开放与绿色产业发展区。

(四)重点产业布局。

围绕功能区划与园区产业定位,按照“园区承载产业、产业支撑园区”的发展理念,根据园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导向,结合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产业,《规划》明确重点布局信息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、新材料、先进装备制造、特色食品制造、特色消费品制造、冶金、化工、烟草配套、建材、生产性服务等11类产业。以培育和打造产业集群作为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抓手,结合园区产业基础及发展目标,着眼产业集聚要素,积极培育和发展以大企业为龙头、关联产业配套、专业化协作生产的特色产业集群,重点培育9大类40个左右的特色产业集群。

(五)实施园区建设五大工程。

围绕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要求,全面实施基础设施配套支撑、整合优化提升、产业创新驱动、体制机制创新、营商环境优化五大工程建设。

(六)保障措施。

从规划组织领导、体制机制保障、财政资金引导、政策配套、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。

三、《规划》的六个特点

《规划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:

(一)实现了与相关规划、政策的3个有效衔接。一是《规划》依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、《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9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<中国制造2025>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28号)等编制,实现了与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。二是《规划》遵循了《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、《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(2014-2020年)》、《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(2015-2030年)》等相关规定,实现了与我省相关规划的衔接。三是《规划》贯彻落实了《云南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云政发〔2015〕43号)、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云发〔2016〕11号)等政策文件精神,实现了与我省产业政策的衔接。

(二)提出了产业功能区划。结合区域资源及比较优势,将全省园区划分定位为“创新驱动引领区”“产业提速增效区”“沿边开放与绿色发展区”三大功能区,有利于引导产业合理布局,形成差别竞争、有序发展的工业园区发展新格局。

(三)明确了重点园区的产业定位。按照国家级园区2个主导2个辅助的“2+2”产业和省级重点园区1个主导2个辅助的“1+2”产业原则,明确了“10+50”及省级园区的主导产业和辅助产业,突出解决园区产业同质同构、主导不明、杂而不专的难点问题。

(四)确定了产业集群化培育方向。明确了“以龙头企业带动、关联产业配套、中小企业支撑、专业化协作”的产业集群路径和拟培育的40个特色产业集群。

(五)强化了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。为加大贯彻落实力度,《规划》提出了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《规划》实施领导小组,成员单位由省发改、工信、科技、财政等12个省直部门组成。同时,明确按照“季度一检查、年终一通报”方式,组织成员单位对《规划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,确保《规划》有效实施。

(六)突出了开放发展的时代机遇。结合国家“一带一路”“长江经济带”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”等重大国家战略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工作时重要指示精神,《规划》强调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,以国家级园区和沿边开发区改革开放为引领,提高园区开放合作水平。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,提出了以开发开放试验区、边贸区、跨合区为重点,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、特色消费品制造等进出口加工业,打造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,以产业园区为依托,增加辐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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