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红河州招商局一行到访我会
| 招商动态 |2017-01-19
3月26日上午,云南省红河州招商局局刘建国处长、红河州驻江浙招商分局石鹏云局长到我会拜访,就红河州发展情况、招商引资需求、项目推介等,做了重点介绍。
时局长表示:正在大力实施的西部大开发、桥头堡战略和“一带一路”,不仅为红河州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,拓宽了新的空间,而且为红河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,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。
常务副会长何鹰,介绍了商会的基本情况、会员行业分布、企业投资需求等。何总也详细询问了红河州的投资优势、产业方向、优惠政策、相关项目的引资条件等情况。
何总和时局长,就双方合作的可能性、具体形式,也进行了深入沟通。何总表示,商会将发挥在江苏的地缘优势、人脉优势,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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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红河概况
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东南部,北回归线横贯东西,因国际河流——红河流经全境而得名,是云南经济社会和人文自然的缩影,也是中国走向东盟的陆路通道和桥头堡。
二、机遇优势
红河州具有无限的发展商机,是全国唯一的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,是全国沿边金融改革开放的试验区,是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建设的示范区,具有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,全省唯一的综合保税区,中越河口-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,全省第二个世界文化遗产地-哈尼梯田,是昆河经济产业带、昆玉红旅游经济带、石文经济产业带的重要极点。三、产业优势
红河州是云南现代工业文明的发祥地,是全省第三大经济体,个旧因云锡矿业而被称为世界“锡都”,在世界锡行业中排名第一。州委、州政府实施了“产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”,启动了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,全面推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,狠抓现代旅游服务业,哈尼梯田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,极大地提升了哈尼梯田的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。
红河州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基地、旅游休闲度假圣地。目前,已形成了以有色金属、能源、化工、建材为主的重工业体系;卷烟、食糖、食品为主的轻工业体系。烟草产业、有色冶金业、重化工业、高原特色农业、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在全省、全国优势明显,发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,各类有色冶金年生产能力300万吨以上,形成了一、二、三产业齐头并进,协调发展的态势,为国内外投资者构筑了投资创业,兴企发展的基础。四、资源优势
1、矿产资源富饶
红河州被称为矿产的宝库,是云南矿产资源富聚的重要地区之一。现已探明和发现的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点1000多处,矿种50多种,分属:能源矿产、有色金属矿产、黑色金属矿产、稀贵金属矿产、稀土元素矿产、非金属矿产、建材矿产等七大类,潜在的价值达10多万亿元。
在锡、铜、铅、锌、铁、锰等各种矿产资源中,已探明的有色金属储量达880万吨;在非金属矿中,煤炭60多亿吨,霞石储量50亿吨,大理石5亿立方米。其中:锡、铟居世界第一,锰、银居全省第一,铅居全省第二,煤、铜、锌、金居全省第三,具有年产能锡达10万吨、铝100万吨、钢铁及合金500万吨、铟50吨、铅50万吨、锌20万吨、铜20万吨、煤1500万吨。
2、生物资源富聚
红河是太阳转身的地方,北回归线从境内中部穿过;红河是“最适宜人居住的地方”,气候资源得天独厚;红河是“天然动植物王国”,拥有被誉为“滇南生物基因库”的大围山、分水岭、黄连山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州内的蒙自平坝面积达544平方公里,正在积极推进的滇南中心城市区域面积近1000平方公里,可开发利用空间巨大,有7500多平方公里的热区和221万亩的自然保护区。
目前,全州种植生物林业13万公顷;香蕉、石榴等热带、温热带水果26万公顷;三七等生物药材16万公顷、蔬菜10万公顷,总量居全省第一位,特色优势生物资源初具产业化,具备发展产业的厚实基础和条件。
3、电力资源充裕
能源基础产业发展初具规模。红河、南盘江、李仙江、腾条江四大水系以及小河流,水能理论蕴藏量达500万千瓦以上,风电蕴藏量达480万千瓦以上。目前,红河州已开发水电457万千瓦、风电150万千瓦,部份富余电力向外输送,真正实现了水电、火电、风电和光伏电等多电并举的电力格局,是云南省重要的能源基地。
4、旅游资源丰富
红河州有世界文化遗产千年哈尼梯田、以及千年临安古城、千年建水紫陶、百年滇越铁路、百年开埠通商、百年云锡矿业、百年过桥米线等亮丽名片;有中华红河蝴蝶谷、弥勒湖泉生态园、天然溶洞群以及大围山国家原始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景点;有被称为世界最长宴席并记入上海大世吉尼斯之最的哈尼族长街宴,驰名国际的彝族“火把节”,有让你一见钟情的民族服饰、让你手舞足蹈的民族歌舞、让你神秘厚重而又肃然起敬的民风民俗。有四个国家级4A景区,哈尼梯田荣获中国十佳旅游线路奖,是国内外游客休闲度假的圣地、养生的天堂。五、产业方向
高原特色农业、装备制造业、冶金化工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建筑建材、轻纺家居、生物制药、生物资源加工、电子信息、现代旅游服务。
一产方面:按照“稳粮、扩经、提质、增效”的原则,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。北部围绕加快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,重点打造蒙自文澜镇新安所片区、蒙自草坝雨过铺片区、建水南庄片区等六大样板,抓好蒙自万亩石榴庄园、弥勒红河庄园、泸西云南尚美佳花卉庄园等6个现代庄园,着力创建“红系品牌”。南部围绕“四大经济带”、“六个百万亩”产业带建设,抓好特色产业建设。
二产方面:按照“三化一优一提高”的思路,跳出烟、矿抓工业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、冶金化工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建筑建材、轻纺家居、生物制药、生物资源加工、电子信息等产业。
三产方面:围绕“梯田魂、古城韵、福地灵、异域情”四大元素和“三千四百年”七张名片发展现代旅游、现代物流、现代金融等产业。重点围绕打造以元阳为主的民族风情观光体验旅游、以建水为主的文化观光旅游、以弥勒为主的休闲商务旅游、以滇越铁路为主的跨境旅游,实施好哈尼梯田品牌打造、建水西门古镇乡村文化旅游建设、蒙自南部半山文化旅游度假区、蒙自长桥海旅游度假区、开远市凤凰谷乡村旅游开发、弥勒东南亚民族生态园、湖泉金秋休闲运动度假区、石屏异龙湖生态休闲度假区等旅游项目建设。六、投资载体
1、一个试点:红河州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试点
2014年3月21日,国家发改委批准云南省红河州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试点。我州通过实施行政体制、城乡统筹、市场体系、开发开放、土地制度、产业转型、民生改善、生态环保8个方面26项改革,破解城镇化发展的机制障碍和深层矛盾。
预计到2020年,以城镇化健康发展为主导的综合改革全面深化,沿边开放开发水平明显提升。全州经济总量达到3000亿元左右,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.4万亿元左右;全州形成“一核、两轴、四区”新型城镇框架体系,滇南中心城市群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%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5%左右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;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成效明显,高稳产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%,城乡生态环境全面改善,森林覆盖率达到60%以上。2、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
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1月17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,规划建设面积110平方公里,地跨蒙自、个旧、开远三市,总体上按照“三片一体”、“一区五园”构架,是我国面向东盟最近最大的国家级经开区。其中蒙自片区为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园,个旧大屯-蒙自雨过铺片区为冶金材料产业园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、高新技术产业园,开远片区为化学工业产业园。
蒙自经开区成立以来,以开放创新为动力,加快体制机制建设,坚持优化空间布局,统筹规划发展、坚持优化产业结构、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,坚持优化投资环境、努力扩大对外开放,综合实力不断壮大,建设发展不断上新台阶。2015年,经开区引进省外到位资金39亿元,共聚集各类企业462户。其中,工业企业265户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0户,完成工业总产值467亿元,完成工业增加值103.5亿元。形成了钢铁、冶炼、能源化工、生物资源、建材、机电六大支柱产业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重点发展冶金材料深加工及新材料、电子设备制造、特色装备制造、新型煤化工、食品及生物资源加工、大物流六大产业,形成以“有色金属冶炼及新材料加工”、“煤化工”、“钢铁冶炼及加工”、“铝深加工”、“电子设备制造”、“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”、“特色装备制造”、“食品及生物资源加工”八大产业集群。
3、红河综合保税区
2013年12月16日,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,于2015年5约封关运行,成为全国第34个综合保税区,云南省唯一的综合保税区,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、优惠政策最多、功能最齐全、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发区。
保税区总体规划面积3.29平方公里,以保税物流为核心,以加工制造、研发检测为主体,以商品展示、国际贸易为特色,重点发展矿产深加工业、橡胶制品产业、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纺织服装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。
保税区内企业货物、产品运往境外,免征出口关税,国内货物入园视同出口,实行退税;园内企业加工、生产的货物,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去呗企业的,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2015年,红河综合保税区完成投资5.3亿,报税仓库、重点配套设施实现开工。组建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启动了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。4、中国河口—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
中国河口跨合区战略定位为“中越友好合作的重要平台、昆河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、内联西南外联东盟的重要物流枢纽、区域性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商贸服务基地、睦邻安邻富邻示范区”。
两国双方规划共22平方公里,河口跨合区中方规划核心面积为11平方公里,实行“两国一区、境内关外、自由贸易、市场运作、协调管理”的管理模式。中越双方将充分利用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,优化投资环境,积极承接产业转移,构建以生物资源加工、橡胶加工、机电装配、农用机械、汽摩装配、建筑建材、轻纺家居等进出口加工产业为主导,跨境贸易、跨境旅游、现代物流、商务会展、金融保险等产业共同发展的特色鲜明、竞争力强的外向型产业体系。
中越河口—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完成总体规划和招商规划编制,河口城区至坝洒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竣工通车。七、商务成本
区位独特、便捷交通、富饶资源、关联配套产业基础、丰富的人力资源,低廉的劳动力和物流成本等生产要素组合,比较优势明显。
土地资源:重大项目实行一个一策、一事一议、特事特办等优惠政策。
人力资源方面:全州可提供各类层次劳动力293万人,其中普通技术工人月工资1000 - 1800元/人,一般管理人员月工资1200-2000元/人,高级管理人员月工资1800一2500元/人。
供水方面:每立方工业用水价1 .94元,生活用水价:3.6元,建筑用水价7.2元。
供电方面:每度普通工业电价0.363-0.473元,商业电价0.771一0.781元。
运输方面:吨公里公路运输0.40-0.50元,吨公里铁路平均运价0.25元。八、红河州招商引资政策规定
1、土地政策
(一)严格执行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云发〔2014〕20号)精神,工业项目土地价每亩不高于10万元;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城乡用地潜力,对现有工业用地,在符合规划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,提高建筑容积率的,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。
(二)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选址、供地,鼓励租用园区标准厂房。园区标准厂房租金第1-3年免租金,以后年度根据税收贡献确定标准厂房租金,税收强度每平方米在100元以上的,给予2元/平方米/月的租金减免奖励。
(三)对世界500强、中国100强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的项目,对产业链长、关联度高、投资强度大、能耗低、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,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原则确定地价,给予优先办理用地手续。
2、 财政税收金融政策
(一)凡符合我州产业导向及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,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非用地类项目(非用地类项目是指投资商在红河州内新注册、不占用土地的项目),前两年按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%给予扶持企业;第3年至第5年按二个档次给予扶持,年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1000万元以上、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,分别按50%、40%给予扶持企业。利用老厂房新建厂房的,其需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,经批准可减征或免交。
(二)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(含)至3亿元或实缴纳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(含)至1000万元(不含)的,前2年给予州、市县级地方财政分享部分的100%扶持,第3年至第5年按50%给予扶持。
(三)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(含)至5亿元或实缴纳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超过1000万元(含)至5000万元(不含)的,前3年给予州、市县级地方财政分享部分的100%扶持,第4年至第5年按50%给予扶持。
(四)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(含)以上或实缴纳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在5000万元(含)以上的,前3年给予州、市县级地方财政分享部分的100%扶持,第4年至第6年按50%给予扶持。
(五)对世界500强企业,中国500强企业,中国民营500强企业,高新技术产业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总额10000万元以上的,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“一事一议”、“一企一策”的原则确定扶持企业比例。
3、奖励政策
(一)投资兴建或技改的项目,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范围的企业,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、省的项目补助资金和贴息支持,在建设期内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项目所在地给予适当贴息。
(二)获准上市交易的公司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。
(三)鼓励企业争创名牌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0万元,对省级著名商标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
九、综 合 保 税 区 优 惠 政 策
一、税收政策
(一)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,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,按照下列规定办理:
1.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、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,予以免税。
2.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、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,生产用燃料,建设生产厂房、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、设备,予以免税。
3.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、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包装物件,予以保税。
4.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,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
(二)区内企业货物、产品运往境外,免征出口关税。
(三)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,实行 退税。
(四)区内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,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(五)区内企业不受出口退税税率变动影响,在区外被限制的加工贸易产品区内仍可 以生产。
二、海关及外贸政策
(一)区内检验24小时通关,享受一次性报关、一次性检验、一次性审单。
(二)保税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内仓储无时间限制。
(三)境外货物(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)进出综合保税区免验许可证,免出口配额管理。
(四)经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内企业具有在保税区内开展进出口贸易经营权,可以开展国际贸易和转口贸易。
(五)区内企业为生产加工而进口的原材料不受数量限制,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,经批准可以委托区外加工。
三、外汇政策
(一)区内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,不实行外汇核销。
(二)区内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。
(三)区内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、股息、红利可以汇出境外。